任 职
李锋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年8月9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号)
石伟文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年9月16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号)
蔡青、崔凯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市驻京办副主任,任职时间从年5月14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号)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孙太平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穗人社任免〔〕号)
任命王健同志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穗人社任免〔〕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姜莉同志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穗人社任免〔〕号)
任命蔡小波同志为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穗人社任免〔〕号)
聘任王志雄、王越西、许鹏、李越、蔡国强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续聘古石阳、陈安薇、李哲夫、梁建中、黄淼章、潘史扬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聘任期从年9月1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号)
任命李令奇同志为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理事长、院长。(穗人社任免〔〕号)
任命熊军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任命孙彬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穗人社任免〔〕号)
免 职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杨江华同志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穗人社任免〔〕号)
免去郭志勇同志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穗人社任免〔〕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免去郑臣克同志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穗人社任免〔〕号)
免去骆振辉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退休。(穗人社任免〔〕号)
免去黄卓坚同志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管委会委员职务,退休。(穗人社任免〔〕号)
免去刘范一同志的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退休。(穗人社任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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