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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7月21日专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以犯受贿罪判处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下属和某医院的贿赂共计人民币.9万元,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年7月21日下午,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罪一案二审结果公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维持一审原判。
该案在东莞中院于年4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戴玉庆受贿.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随后,戴玉庆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并坚决否认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他认为自己在广州日报社担任社长期间,工作中因坚持原则,得罪了当时的广州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广州市纪委现书记王晓玲,受其迫害。
而在年11月3日,广州市纪委书记一职发生变动——广东省纪委常委刘连生已经出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前任王晓玲已到龄退休。
年12月4日上午,戴玉庆一案二审开庭,庭上,戴玉庆及其辩护人均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捏造的,常勇强送戴玉庆万元和梁振鸣送戴45万元均属虚构。
此外,戴玉庆和常勇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和证言为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行贿人常勇强在双规期间也同样被刑讯逼供,其证词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戴玉庆的供述都是办案人员不让其睡觉情况下所作,是非法证据。戴玉庆及其辩护人均坚持认为常勇强、梁振鸣应当出庭对质。
最后,检察机关关于戴玉庆一审举报王晓玲涉嫌插手广州日报办公大楼工程建设等问题,没有附相关依据,并认为应由证监会等单位回复。
辩护律师之一陈海航律师表示,“完全没想到二审会维持原判,因为还没拿到判决书,暂时无法进一步分析。”
另一位辩护律师王甫则称,昨日法院在看守所向戴玉庆公布了宣判结果,今天下午接到法院书记员的电话,才知道已经宣判。
目前,纸质判决书已由广东省高院寄出。
王甫称,他将于下周会见戴玉庆本人,商讨下一步的计划。戴玉庆的妻子杨兰凌表示,将会继续申诉到底。
下面还有一篇登在广州日报旗下大洋网的文章《戴玉庆受贿案真相调查》,一字不改放上来,各位看官自看。
戴玉庆受贿案真相调查
近日,原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在法庭上对多项受贿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迫于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对此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在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提问,两度作出回应表示,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法纪检验的铁案。至今为止,没有错办过任何一个案件。事实胜于雄辩,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戴玉庆称自己迫于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认为,一切腐败分子在查处前和查处中都是压力山大,广州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有所有的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为证,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实践、法纪的检验。因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任何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此案到底真相如何?带着这个问题,日前,笔者走访了相关人员。
案发
5年10月,戴玉庆开始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9年2月兼任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年6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年8月离开广州日报社到市政协任职。
据接近广州市纪委人士透露,广州市纪委信访室从年以来,陆续收到群众反映戴玉庆的信访举报件共18件(最早的一封是年3月28日收到的),其中还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来的信访举报件。对戴玉庆的众多举报件主要反映戴玉庆利用职权收受广告项目回扣、私设小金库、挥霍公款、违反规定选拨任用干部、以及重用亲信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如有群众举报戴玉庆挥霍公款宴请校友、同行一次就花费高达17万元之多,还有群众举报戴玉庆重用腐败分子梁某某导致九州阳光传媒公司巨额损失等等。群众多次举报反映戴玉庆的各种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北京最好白癜风专业医院白癜风哪里能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