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的未成年人摊上大事了!!!
你们被法制日报盯上啦
原因其实是
......
好吧小包就不卖关子啦~
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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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0日《法制日报》深度报道
在5月26日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捧回了“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的奖牌,这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大家都还不太了解我们区的检察院吧?
我们区的检察院的一大特色就是
“包河未检”
(包河区未成年人检查)
正在逐步成长为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特色品牌哦
未检的主要工作就是:
以打造预防基地和开展法治教育为依托,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机制
以推进工作模式专业化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以建立社会化帮教观护体系为抓手,构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大格局
如果你还没听懂那小包就具体点
来给你解释一下他们的工作~
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没有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就没有自己今年的高考,合肥某寄宿制高中毕业生小志这么说道:
“我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个要告诉的人就是包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
相信你也和小包一样
特别想知道原因
原来
.........
去年小志在车站候车时手机和钱包被偷
他害怕回家受母亲责怪
就抢了一名女孩的手机
结果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移送
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包想要告诉大家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
抢劫都是一种犯罪行为是不可取的
包河区检察院调查发现
小志成长在农民工家庭但学习成绩优秀
综合其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
以及在校表现,检察院决定
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让小志重返课堂
从年起,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便被指定统一办理合肥市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更好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我区检察院
大力推进未检工作机构和工作模式的专业化建设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严格把握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教育、感化、挽救中促使很多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
包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建立了
分案审查、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刑事和解
庭审教育、帮教回访等一系列
有别于成年人案件的特殊办案制度
同时不断探索健全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专门工作机制
建立起了集犯罪预防、司法处遇、帮教矫正
社会回归于一体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
办案、帮教的每一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包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潘孝峰说:
为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和犯罪预防的整体效果,涉及未成年人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帮教、监督、预防等工作全部由未检部门负责,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构建了“捕诉教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小包觉得有了健全的机制
再辅以相应的社会格局
才能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的成长
建立社会化帮教观护大格局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杜学玉说
该院还坚持寓教于案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
以庭审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
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
该院每案均会成立考察小组通过
函调、电话联系、走访等方式开展帮教回访
从而强化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今年4月12日,合肥某校高中生屠某与赵某发生矛盾,双方便相互邀集一帮人持械聚众斗殴,赵某邀来的代某被捅伤,公安机关以屠某等3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请逮捕。
包河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审查时认为屠某3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是系初犯,最终对3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那么相信大家和小包一样好奇
包河区检察院作出这个决定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
请看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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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根据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社会调查报告。
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是合肥市创造的全国经验,一直被坚持了下来。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包河区检察院委托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诉讼阶段的合法权益
除了通过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参与诉讼
包河区检察院还针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
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
联合区共青团建立起一支24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由他们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那如果是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收入的未成年人
又要怎么处理呢?
对于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三无”(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未成年人,则推进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将他们安排在观护基地进行监督考察,实现对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司法保护。
防范于未然
包河区也一直力求最大程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包河区检察院还建立了
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基地
免费对外开放
在这里每年都有大批中小学生来现场参观体验
潘孝峰这么说道:
“未检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办了多少案件,而在于挽救了多少涉罪未成年人,为多少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个案预防和综合预防、职能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包河区检察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
积极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法平台
面向社会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预防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
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提出纠正措施,促进相关部门规范文化娱乐场所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留守、闲散、流动等
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近3年来
包河区检察院共对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
对46名涉罪未成年人
作出附条件不诉或相对不诉决定
不捕、不诉率逐年稳步提高
同时对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予以封存
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帮助未成年人正确成长
辅助走偏的孩子重回正轨
小包觉得这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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