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旧法已到期新法未定,暂延期至12月11日,进入“宽幅震荡”期
北京时间10月1日(美国时间9月30日),包含“区域中心法案”延期在内的持续动议案,已获得美国参众两院投票通过,并由总统奥巴马签字生效。这意味着,之前以投资50万美元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EB-5将短暂延至今年12月11日。
EB-5区域中心法案暂时延续到12月11日,在接下来的70余天时间,参众两院可以继续就各项政策展开讨论,EB-5新提案、项目获准的“祖父法则”实施细节和目标就业区等问题自然也将继续讨价还价。
如果各利益相关方在12月前就EB-5政策改革最终达成一致,现行50万美元投资门槛的EB-5区域中心方案随时可能戛然而止,涨价和严管新政将在新法通过之日立即实施。如果无法达成妥协,EB-5后续政策则仍处于高度不确定之中。
“越来越难”已是趋势
目前,美国投资移民EB-5计划,如同目前美国经济环境和世界各国投资移民政策变化一样,正处于一个“宽幅震荡”的时期。但无论政策如何演变,新旧法案何去何从,可以确定的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法案修改和执行的力度将越来越大,申请难度也将会越来越大。
此次法案延期时间不到3个月,并没有延续之前延期3年的惯例,也再次印证了EB-5改革已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I-已递交,或有“豁免”
对于投资人而言,除了在延期窗口内(12月11日前)递交申请,还可以寻求哪些措施,免受政策变化影响?
在最受瞩目的由参议院提出的S.议案里,是存在“豁免”条款的。大意是:“即便在新法生效后递交的申请,可以凭借投资项目满足特定条件而不受涨价影响。”满足什么条件的项目可以避免涨价呢?简单说就是:在生效日之前,该项目已完成I-的递交或批准。业内也称这种豁免方式为“祖父条款”(GrandfatherClause)。“祖父条款”存在的意义,可以避免给移民局、融资方等多个机构带来混乱。因为“祖父条款”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因此满足“祖父条款”的项目可能会成为申请人的第二道保险。
不过最终的法案出台前,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祖父条款”是否会被保留。因此,在新政生效之前递交申请,始终是最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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