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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注意你家小区的广告费属于你这么

发布时间:2016-12-20 8:25:28   点击数:

岛发展越来越快,

很多人都住进了高楼林立的封闭小区,

每天回家的时候,

你注意过你家门口的电梯吗?

它可能是这样的

不管是啥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

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每个月都有新的广告进入!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世强告诉记者,广告的内容、广告收益的归属,应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物管无权私自取得广告收益。

如果物管擅自在小区电梯、外墙体上设置广告,侵犯了业主权益,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青岛市相关物业管理规定,利用小区内公共部位设置的广告、盈利设备等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也采访了青岛市物业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该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按照规定,需要定期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3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年十大经典判例。其中一个案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法官明确说: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

应该归!你!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别戳屏幕了

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如果他们不作为

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

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

如果他们推脱你

那就多联合一些业主直接告他

法官,会给你撑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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