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取消了一批相关事项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公派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发等手续中所需的部分证明被取消。
8项学历认证相关证明被取消
北京人民网28日报道,《公告》显示,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并取消以下证明:
1.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
2.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3.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
4.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5.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取消实习证明。
6.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7.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
在中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不再需要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存款证明。
另外,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取消了先前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文件称,该公告自7月11日起生效。
什么是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生回中国求职、就业落户、享受购车优惠等,都需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归国留学生提出的申请,鉴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外大学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并对国外学历学位与中国学历学位对应关系提出咨询意见。通过认证评估,为通过评估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具书面证明,为未通过的出具未获认证的通知单。
申请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6中国美容三亚时尚节权威解读三叉神经的痛因危害以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