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旅行社,客人到我公司旅游,款交到我公司后,由于旅游费降价需要给客人退款。但是客人把发票弄丢了,我社怎样合理给客人退款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份,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二)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三)属被盗、被抢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例如: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
中税信达在税务行业我们有30年的税务经验品牌,在业务方面我们有优惠的价格及其十万例纳税解决方案,中税信达是您依法纳税的助手,合理避税的参谋,选择我们绝对不会错!只要您选择我们做业务,我们送增值税务咨询、税务培训等服务!欢迎加入我们中税信达的大家庭中:36招,让您税负降低至少30%。
关于中税信达月月有培训,周周有沙龙!为您的税务、会计工作保驾护航!中税信达您依法纳税的助手,合理避税的参谋!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