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您现在的位置: 广州日报_日报特点 > 日报历史 > 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违法吗

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6-11-24 0:28:57   点击数:

《苏州媒体圈》   昨日上午,南方都市报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为题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事件。报道称替考人员中有多人是湖北多所知名高校大学生。

  教育部回应称,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截至发稿时,江西南昌已控制一名涉事考生。该名考生承认了替考行为。湖北教育厅表示将全力配合调查。

记者在考卷上请求考卷作废

  昨日上午,南方都市报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为题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据报道,十几名替考人员中多人来自湖北知名高校。约有6人的替考考点为南昌十中,并被要求自称是南昌二中学生。

  当时,南都卧底记者已成功进入江西南昌一高考考场,参加语文科目考试。

  “我进场考试,最后在考卷上写明卧底一事,请求考卷作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卧底记者在   最终,卧底记者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江西一涉事考生承认替考行为

  昨日下午2点半江西省教育厅临时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要求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时,距语文科目考试结束已不到20多分钟。

  在考试结束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书记曹正龙称,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迅速与警方采取行动,将南昌十中考点的一名涉事考生进行了控制。

  经初步调查,曹正龙介绍,该名考生承认了替考行为。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据央广网报道,昨日,江西鹰潭也控制了一名来自湖北的替考人员。

全国连锁特色餐饮——苏州岁丰渔美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我家石锅鱼制作方法很是独特,用一块大的花岗岩岩石凿成有双耳的石锅,将鱼放在石锅内烹煎,然后,再加一些滋补药材为主的各式佐料,这样经过一番复杂的烹调工序后,一锅“石锅鱼”诞生了。经中国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多位教授分析、检测,它富含锌、铁、钙、镁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将特别煨制的高汤盛于锅中,在高温作用下,石锅中的微量元素逐渐分解于汤中,使本来美味的菜肴和鲜汤中又增添了有益的微量元素,在味美、鲜极,扑鼻香溢的同时,达到防癌、抗皱、延缓衰老、增强体质的养身作用,不单是味美,锅、鱼、药三者结合更具延年益寿、祛毒养颜、清火温胃、滋阴壮阳、强身健体等作用。且四季皆宜,百吃不厌,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加盟(0)加盟官方(或者直接搜索   据南都报道,6月5日晚从武汉坐火车抵达江西南昌的“上线”等十余人,多为湖北武汉几所知名高校的大学生。

  昨晚,湖北教育厅在   教育部昨日回应称,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教育部表示,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部强调,对于考试管理不力以及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卧底替考记者是否违法?

  日前,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目前,南都记者已向当地警方报案。(6月7日南方都市报)7日中午,江西省教育厅回应称,接到有人组织替考的举报后,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核实,有关考生已被警方控制。(6月7日新华网)

  这个周末,一则《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爆各方   须注意到,在舆论场中,除了怒斥替考黑幕与监管失范的声音,还有不少人对记者卧底替考是否违法进行了质疑。其中,记者最明显的违法行为就是,报考前,将自己照片提供给组织者协助伪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后续又使用假证进入考场。在实证法上,相关行为同时违反了《身份证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须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然而,《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着,“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类似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上亦有体现。

  可见,相关行为应被认定为违法,但无须接受处罚。对于记者替考等其他涉嫌违法行为也是如此。南都记者这次的确干得漂亮。一是遵循了比例原则,用轻微违法揭露了重大违法窝案。二是及时报案,获得了法律上的“自首”与“立功表现”。

  事实上,人们纠结于记者是否违法,在背后正隐射出对两种正义价值冲突的担忧。守法是一种正义,甚至多数人会认为法律是最高的正义。而另一方面,新闻监督、记者卧底也是为了实现正义。若是记者不实施轻微违法的小恶,或许一个跨省替考集团窝案的大恶,就不能被揭发的如此彻底,何况这其间还隐藏着贪污、受贿、渎职等种种恶行。

  我们需要提出疑问的是,记者们每次都能够卧底成功并实现剧情反转吗?卧底记者们每次都能够拿捏住底线之度吗?卧底的底线又在哪里?揭露大恶的结果能够涤除轻微违法的小恶吗?如何保护卧底记者?卧底过程中,眼睁睁放任违法行为进一步发展而不及时举报,这样违背伦理吗?新闻伦理与社会伦理、法律要求有何交集与不同?实际上,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卧底记者无异于在天险处走钢丝,他们值得钦佩,却随时可能粉身碎骨。

  遗憾的是,不仅现行法律对记者是否有卧底权不置可否,学界和整个社会对此的关注与讨论也并不足够。媒体监督是社会监督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暗访、卧底显然有其重要社会意义,更有其合理性。既然记者卧底存在并合理,法律和制度就不能对之置之不理,需要及时厘清禁区与特区。如何让记者们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受制约的卧底权,值得各方多维度思考。

(综合新京报、中国网)

《苏州媒体圈》或扫下二维码关注我们:









































初期白癜风治的好吗
治疗白癜风哪家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utinghui.com/rbls/3856.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