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动人心的养老金又有了新动向。5月25日,人社部发布消息称,去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元,相比于年的元增长了元,这也意味着在过去五年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平均每月上涨56.3元,年均涨幅达到8.8%。
近日,人社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就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养老金运行情况、异地就医的进展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如何?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年,这五项社保的待遇平均水平如何?
养老保险方面,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元。
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失业保险方面,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达到元。
工伤保险方面,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2.4万元。
生育保险方面,生育保险生育待遇水平达到元。
养老金运行有无亏空?养老金收大于支总体运行平稳
数据显示,当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总支出3.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当期结余约亿元,累计结余3.86万亿元。
从全国总体来看,仍保持收大于支,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加,确保了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还透露,年一季度,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亿元,基金支出亿元,累计结余突破4万亿元,总体向好。
异地就医进展怎样?30个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人社部表示,目前,30个省份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8个省份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启动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那广东的情况如何呢?直接点击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月,人社部公布了首期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名单,包括个地区和家定点医疗机构。按人社部此前公布的计划,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住房公积金八项新措施发布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为中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提供配套服务。
1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对于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2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在职职工,依法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北京户籍在职职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3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与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享有与正常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4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到其他组织兼职,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5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6鼓励用人单位为港澳台、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7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经职工同意,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8中央企业在推进“瘦身健体”、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序转移接续,维护分流安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经批准实施破产的企业,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
近日,广州公积金好消息连连
个人也能缴纳公积金了!
转移公积金再也不用两地跑了!
今日上午,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声明
进一步简化租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公积金租房提取不再提交无住房证明啦~
事都可以网上办
资料可以网上共享
“互联网+政务服务”
让市民办事更方便~
5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的通知》,根据通知自年5月27日起,职工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租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若职工未能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以每月提取元用于支付房租的,可申请办理定期自动转账。
可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元
公积金中心表示,此举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更方便群众快捷办理提取业务。对于符合租房条件且能够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职工,5月27日后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申请提取公积金。
对于未能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以每月提取元用于支付房租的情形,同样无需提供无房证明,还可申请办理定期自动转账。
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仍需提供无房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若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受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办理流程
职工(或单位代办人)提交资料,上述任一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公积金中心3个工作日内审结。
六问六答
如果你对上述信息还存在疑问的话,看看下面这“六问六答”是否能帮到你:
一、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能够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年5月27日后,是否还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不需要。
二、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即每月提取元用于支付房租),年5月27日后,是否还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不需要。
三、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即每月提取元用于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指定银行)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年5月27日后,职工以上述提取条件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资料未发生变更的,再次以同一条件申请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四、职工如何办理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业务?
答:职工满足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提取金额为元/人/月),除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外,职工本人还需签订并提交《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协议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自行打印或前台领取);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
五、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提交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六、职工按办理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若提取失败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后(元),若出现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不符、职工转账账户异常等情况,自动转账将中止。职工若发现提取资金未到账,可前往上述银行经办网点查询办理。
租房提取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租房自住且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
(一)本人办理: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加盖备案专用章)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需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一家;
(二)单位经办人代办,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
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4.《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二、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提取金额为元/人/月)
(一)本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需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一家。
注: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资料未发生变更的,再次以同一条件申请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4.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职工本人签订并提交《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协议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自行打印或前台领取)。
(二)单位经办人代办,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
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4.《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部分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来源:央视新闻、工人日报、人社部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日报大洋网、广州政府网
编辑:广州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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