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让人非常痛心的事情。一架波音客机从昆明飞往广州期间,在广西省梧州市上空突然失联。目前,已确认该飞机坠毁,失事飞机上共有人。
根据Flightradar24显示,飞机的飞行速度和高度在梧州附近出现突然骤降。
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飞机在高空中究竟遇到了什么?我们很难想象,人在飞机下坠时,经历了什么恐惧。希望奇迹能够发生,希望有人能够生还[谢谢][谢谢][谢谢]
目前救援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我们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该事件。#普法进行时#
《民法典》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乘客因为乘坐飞机出现伤亡,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对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航空人员指的是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包括驾驶员、航空指挥人员等。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说空难是因为天气原因或者其它突发情况产生,可以为机组人员申请工伤;如果说是飞机质量问题,可以追究飞机生产厂家的法律责任。
我们希望有奇迹发生!对于今天的话题,您有什么看法?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