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成为注册商标后不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与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
本案系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与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件。最高院在本案中,针对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的关系,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即:当楼盘名称和其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文字部分完全相同,事实上该楼盘名称获得的商誉已经与其经许可使用的商标承载的商誉密不可分,形成一个整体并由该商标承载的商誉体现出来,难以在商标权之外再独立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民事权益,且在对于商标权已经给予合法保护的前提下,由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系专门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凡是知识产权专门法已经保护的领域,一般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再给予其重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提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民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二队四方围1层。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福星楼。
法定代表人:侯建,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星河湾公司)、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宏富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炜赋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年4月10日作出的()苏知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4月8日作出()民申字第6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星河湾公司、宏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炜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星河湾公司成立于年6月5日,股东为日喜有限公司、宏宇企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装饰板、人造板、其他木材加工产品及铝合金门窗和玻璃幕墙、企业管理咨询、种植、花卉、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本企业产品。
宏富公司成立于年1月21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除外)。宏富公司自年起在广州开发以“星河湾”作为名称的高档商品房住宅。
年9月28日和年9月21日,经宏富公司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别核准注册了第号和第号组合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分别为第36类〔办公室(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管理、不动产评估、不动产中介、公寓出租、公寓管理、住房代理〕和第37类(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结构监督、工程进度查核、建筑信息、维修信息、建筑、砖石建筑、码头防浪堤建筑、电梯的安装与修理、室内装潢修理)。注册有效期限分别为年9月28日至年9月27日止、年9月21日至年9月20日止。
为宣传推广“星河湾”楼盘,宏富公司自年至年间多次在《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羊城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投放房地产广告。
年7月14日,宏富公司将上述第、号注册商标转让给宏宇集团。其中,第号商标于年8月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年2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年7月14日,宏宇集团将上述两注册商标转让给星河湾公司。年12月第号商标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宏宇集团、星河湾公司自受让商标之日起均许可宏富公司使用两注册商标,并授权宏富公司有权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其中,星河湾公司于年5月26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第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期限自年7月15日至年9月27日。
除宏富公司在广州开发“星河湾”楼盘外,宏富公司的关联企业先后于年在北京、年在上海和年在山西太原开发“星河湾”地产项目,均为高档商品房住宅。年至年期间,宏富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星河湾”地产项目在《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山西晚报》、《太原晚报》等多家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此外,《第一财经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今日地产》、《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星河湾”地产项目进行了报道。广告及报道中使用商标或“星河湾”楼盘名称。
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还多次参加公益慈善事业。“星河湾”地产项目及宏宇集团、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了多项荣誉,主要有:“广州星河湾”荣获年广州地区最佳人居环境绿色楼盘、年和年十大广州明星楼盘、年广州十大最品牌社区、广州市民最喜爱楼盘、年广州金牌户型评比中评为金牌户型、10月被中国建设部分别评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成套技术推广金奖”和“规划设计金奖”等。“北京星河湾”年12月获建设部和商务部主办的第四届PECC国际贸易投资(城市建设主题)博览会“中国人居社区国际范例奖”,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建筑、建材及城市建设展览会上获“城市品牌塑造力国际典范工程”,年7月入选北京房地产楼盘品牌价值10强,年被博鳌房地产论坛组委会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楼盘。“星河湾”被作为中国(广东)房地产成功经营模式典范推介。宏宇集团先后获得最具竞争力房地产企业、年中国泛珠区域最具影响力房地产企业等荣誉。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年入选广东地产资信20强,在广州市改革开放30年企业评选活动中获“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年入选中国房地产TOP10,在南方周末报社举办的年泛珠三角品牌盛典中获“最具社会责任品牌”和“最受瞩目地产行业品牌”称号。
另查明,炜赋公司成立于年5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建筑材料等销售。年炜赋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市推出别墅区“星湖花园”。年起炜赋公司在南通市开发区先后开发了多个安置房项目,小区名称均报经南通市民政局批准。由于安置房项目是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的民心工程,在命名安置房住宅小区名称时,炜赋公司取民心工程的“心”字谐音,均以“星”字开头。除年的“星河湾花园”外,炜赋公司开发的以“星”字开头的住宅小区还有:年星辰花园和星景花园、年的星盛花园和星通花园、年的星港湾花园和星宇花园、年的星富花园、星润花园和星竹花园、年的星嘉花园、星怡花园、星月花园、星苏花园。
“星河湾花园”位于张江公路西侧、江山路南侧,该地块系炜赋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5月15日,炜赋公司向南通市民政局申请命名该小区为“炜赋?星河湾”,理由为:继星辰花园、星景花园后仍以“星”开头,因保留该地原有两条河流穿过小区,故以“炜赋?星河湾”命名。同年5月25日,南通市民政局批复同意炜赋公司将该住宅区命名为“星河湾花园”,并要求按规定设立地名标志。“星河湾花园”一、二期工程为普通住宅商品房项目,销售对象为开发区市政建设项目征地的拆迁户。根据审计报告,星河湾花园一、二期低价位商品房项目均亏损。
年10月14日,星河湾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嘉琼申请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证据保全。根据公证书记载,输入网址 王 闯
审 判 员 王艳芳
代理审判员 朱 理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刘海珠
责任编辑:高律
图片提供:王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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