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气候处
粤发改气候函〔〕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核查机构:
根据省政府《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号)要求,为做好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
报告企业、控排企业(见附件1)应按照《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版)》及有关要求(可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查阅),编制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并通过“广东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和核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今年白癜风最新治疗方法北京治疗白癜风费用多少